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 2014年度知識產權(專利)領域重大案件,其中由北京商專知識產權代理人方挺代理的“墊板平臺”專利維權案位列第6。
案情介紹
“墊板平臺”發明專利涉及的技術是一種用于運輸的托盤,于2009年1月7日獲得授權。請求人發現被請求人未經其許可,生產、銷售、許諾銷售涉嫌侵犯其專利權的產品后,向江蘇省知識產權局提出處理請求,請求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銷毀庫存涉嫌侵權產品和專用模具以及相關宣傳資料、出具不再侵權承諾書,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江蘇省知識產權局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組,經過對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比對,合議組認為: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發明專利存在的區別技術特征,是該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無需經過創造性勞動就能夠聯想到的特征,因此,兩者構成等同。2013年7月30日,合議組作出處理決定,認定被請求人涉嫌制造、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的事實存在,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銷售被控侵權產品行為,銷毀制造被控侵權產品的專用模具。被請求人隨即提起專利行政訴訟。2014年1月6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維持江蘇省知識產權局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的判決。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
案件中雖然兩者部分技術特征不相同,但采取的手段相同,實現的功能相同,達到的效果相同,因此兩者構成等同。北京商專代理人方挺在案件中確定專利的保護范圍,對于類似案件有借鑒意義。
“墊板平臺”發明專利權獲得行政執法保護,充分體現了商專知識產權在業內的代理水平。